宪法结构

联邦政府

联邦政府并不意味着分割土地。它意味着一个主权秩序统治着一块共享的土地——一个让社区、地方当局和公民团体在一法之下有尊严生活的秩序。

为何设立联邦政府?

权力集中于单一中心会变得疏远、脆弱且易被操控。联邦秩序分散权力——分散到社区、地方、到公民——但不分散主权。它使政府贴近其服务的人民,同时保持国家的完整。

一主权,一土地

一块共享的土地上只有一个主权——无分割,无第二国家从第一国家中划出。因为联邦是非领土性的,多元社区在同一空间内遵循同一法律,边界的无尽划分让位于共同的家园。

薄弱的联邦底层

中央只掌握必须普遍适用的事项:个人权利、统一刑法、儿童保护、出境权利,以及社区间冲突的裁决。它治理的范围仅限于确保每个人自由、安全且能够离开——不多也不少。

社区自治

在这一底层框架内,社区管理自身的婚姻与家庭生活、宗教、习俗、仪式、内部福利和教育。这个愿景实际上比现行秩序更自由,后者保留宗教法庭却无民事替代方案,也无真正的出路。

随人而动的资金

福利和教育资金按人分配,随携带者流动。当某人离开社区时,其份额随之离开——因此社区必须通过良好服务赢得成员的忠诚,而非囚禁他们。

中央职责

中央政府承担只有它能承担的任务:国家安全、外交政策、刑事司法、保护个人权利以及共享经济的框架。在这些领域必须真正强大;在其他领域必须真正克制。

与“第四权威”的关系

人民议会——第四权威——赋予社区在此联邦秩序中的发声权,使中央永远不会在未听取土地人民意见的情况下立法。主权保持唯一;对话变为多元。

与各部委的关系

由纪律严明的精简内阁部委执行中央的狭窄职权。政府保持小规模不是目的本身,而是为了确保剩余事务能够清晰、负责任且高效地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