盟约
一法,一地,一神
真理与和平之声的盟约,始于一句朴素而艰难的宣告:一法,一地,一神。
开篇的宣告
一切秩序都依凭于它并非自创之物。我们的秩序依凭于紧紧相系的三个词:一法平等地审判众人,一地托付于所有居住其上的人,一神是我们应向之行公正的对象。把它们一同说出,便是接受一份盟约,而非仅仅一项政策。
一法
一法意味着无人凌驾于法律之上,也无人被排除于法律的保护之外。公正以同一尺度衡量——对犹太人与阿拉伯人、对公民与寄居者、对被治者与治理者,一概如此。
一地
这片土地不是某一派别或某一代人的财产。它是共同的产业与共同的责任——一个应当为其所有群体忠实守护、并完整传承下去的家园。
一神
一神并非一种宗教对另一种宗教的统治。它是这样的承认:良知、慈悲与真理高于权力;和平是在造物主面前应尽的义务,而非合宜时才施予的便利。
真理与公正
无公正的真理是冷的,无真理的公正是盲的。盟约把二者系于一处:对现实诚实的言说,以及由此而生的公平裁断。
在神面前的和平
和平不是胜利之后的沉默,也不是仍彼此鄙夷的敌人之间的休战。它是一种道德秩序,使每个人与每个群体都能有尊严地生活——而这秩序须向高于国家者交代。
公民秩序
由这盟约生出一种公民秩序:精简而负责的政府、群体的宪政之声,以及始于公民的防务。训令将对此作出完整的阐述。